
根据《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沈商务发〔2021〕9号),市商务局将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依法报废本市登记注册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同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同一车主,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为便于广大车主办理
沈阳汽车报废补贴,我们将延续去年做法,在沈阳市青年大街35号国际贸易大厦(沈阳汽车流通协会),设立审核服务窗口,每月1-10日(工作日)集中办理申请材料受理、审核工作。咨询电话:15898060012